2.7 明细数据项

一个“采购单”中,除了采购单号、供应商、采购日期、采购人员这些基本信息之外,还需要多条用于记录本次采购的货品及其数量等信息,而本次采购的货品及其数量就是该采购订单的采购明细。

1.明细数据项

明细数据项模板的数据项在1张表单中可能有多个值。 比如《采购单》的“商品名称”,它可能是读卡器,电子秤、电话盒子、云表高拍仪等。
如何定义明细数据项   详见 定义数据项-定义明细数据项;  

2.定义方法

方法一:选中需要定义明细数据项的字段(可批量定义),单击鼠标右键,在右键菜单中选择【定义明细表】进行定义。
方法二:通过工具栏定义。选中需要定义明细数据项的字段(可批量定义),单击工具栏的【定义明细表】进行定义。

3.定义参数说明

3.1 数据项设置

设置数据项的标题及扩展区域。
①“上方标题”和“数据区域可向下扩展”,默认为此项设置。
“上方标题”:明细数据项的标题,在需要定义数据项单元格的上方,则需要选择该配置;
“数据区域可向下扩展”:当明细数据项的标题在上方,明细记录条数超过模板中已定义的行数时,自动向下扩展新的行;若为打印模板,每页的样式固定,则可去掉该项设置。
②“左侧标题”和“数据区域可向右扩展”。
“左侧标题”:明细数据项的标题,在需要定义数据项单元格的左侧,则需要选择该配置;
“数据区域可向右扩展”:当明细数据项的标题在左侧,明细记录条数超过模板中已定义的列数时,自动向右扩展新的列;若为打印模板,每页的样式固定,则可去掉该项设置。

3.2 创建明细表

1个模板可能会有多个明细表,比如明细表1,明细表2,明细表用于管理该明细中所有的数据项。
第1次定义明细数据项或者在不同的表格中定义明细数据项时,会默认创建新的明细表
通过“表名”区分不同的明细表,比如《出库装箱》中有2个明细表“待出库明细”和“已扫描明细”,通过表名对不同的明细表进行区分。
在同一个表格中第2次定义明细数据项时,需要确认是“创建新的明细表”还是使用“已有的明细表”。如果使用“已有的明细表”,会在已有的明细表中增加新的数据项,与原有的数据项有对应关系,比如商品编号和商品名称一一对应;如果使用“创建新的明细表”,会创建一个新的明细表与已有的明细表的数据项没有对应关系。  

4.在总表显示明细

当模板中有明细信息时,在总表选中某条记录,下方即可显示该表单的明细,无需打开表单即可查看明细信息,如何实现呢?
显示方法:在模板设计界面,单击【模板属性】工具栏按钮,选中“总表设置”,默认打开“常用”选项卡,勾选“显示明细数据”,保存模板即可。
2022-1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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